云南lehu国际乐虎官网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lehu国际乐虎官网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切实加强公司防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确保公司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生产单位。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通过会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方式。
1.公司董事会、公司党委会、经理层办公会、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2.公司所属各生产队、制胶厂队长(厂长)办公会,支部党小组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调研或中介论证,拿出方案后提交研究决定。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擅自决定。关系到职工、承包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通过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五)“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执行过程反馈的原则。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制,由分管领导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实施的情况和结果应向决定该事宜的会议汇报;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提请讨论。
(六)规范基础工作,加强痕迹管理。认真做好“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的记录,以及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策而事后报告的“三重一大”问题的记录。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及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承包人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对公司的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4.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从事期权、期货等高风险经营业务,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5.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6.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及承包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公司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
8.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公司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等有着重要影响的重大事项;
10.需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按权限管理的领导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限内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
2.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解聘;
3.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
4.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评定与奖励等;
5.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的聘任;
6.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设备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大投资项目、融资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2. 企业投资金额超过20万元的经营性项目,如苗圃建设、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等产业发展项目;
3. 企业投资金额超过20万元的非经营性项目,如给排水、供电、道路、文化室等社会性基础设施项目。
4.金额超20万的机械设备购置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项目;
5.金额超20万的工程承发包项目;
6.金额超20万的合同签定事项;
7.重大投资项目管理事项;
8.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指公司领导人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年度资金使用预算: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资本投资计划、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等项目的资金使用预算;
2.年度预算内资金,单笔额度在50万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10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
4.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作出10万元以上的调整事项。
5.公司对外捐赠、赞助、赔偿、信访处理等资金;
6.资金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
7.其他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生产队、制胶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涉及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工作、物资设备管理、环境保护、党建工作、队伍管理、事关承包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本单位生产工作总体计划、生产任务分配、生产任务完成进度控制;
(二)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防范措施及责任事故的处理。
(三)单位党组织工作责任目标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五)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参加公司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表候选人的推荐;
(八)上级单位表彰的先进典型的推荐;
(九)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制胶厂机器修理、零件采购;
(十)本单位相关经费的使用;
(十一)制胶厂员工的工资、奖金、加班补助等福利的发放;
(十二)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废旧物品的处理;
(十三)各类事故的初步处理建议;
(十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五)本单位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报批制度。公司所属各生产队、制胶厂按照规定权限决策的事项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超越决策权限,需经公司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事先报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决策形式
第七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采取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办公会或公司领导干部联席会议的形式,经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决策。
(一)对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中所列的3、4、5、6项及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主要采取董事会研究审核后经理层办公会或公司领导人员联席会议进行决策执行;对关乎职工、承包人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由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进行决策。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代表资格每三年选举一次,由公司党委召集,由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党委可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经理层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根据会议需要,主持人可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公司领导干部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二)对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中所列的1、2、7、8、9项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采取党委会议或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公司领导人员联席会议方式进行决策;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及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中所列的3、4、5、6项,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事项必须先通过党委会审核把关,董事会研究决策。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组成人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组成人员参加。
(三)其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 第五条中所列的公司所属各生产队、制胶厂“三重一大”问题决策,除(三)、(五)、(六)条由支部党小组会议决策外,其余条款通过队长(厂长)办公会会议的方式,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做出决策。
第九条 领导班子讨论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根据会议内容由党政主管领导决定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条 公司书记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或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不得代替决策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第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决策机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决策方案,并按照决策机构作出的有关决定具体执行。纪检室、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负责做好对其他部门和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决策程序及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领导直接提出或由机关职能部门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出,根据决策范围报党委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列为议题。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严格按照《云南lehu国际乐虎官网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干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前,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做好准备:
(一)“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议题提交决策前,决策方案提出部门或机构应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议题方案。
(二)充分协商。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经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上会研究。
(三)征求意见。涉及面广、与职工、承包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实地抽样调查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承包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采取公示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重要干部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履行程序。
(四)论证评估。组织公司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咨询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五)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问题。
对涉及面较广、试验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以检验决策的可行性,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实施。对具有较强前瞻性的重大改革措施,一般也应按照集体决策程序确定试行,经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正后,再正式决策实施。
第十四条 已确定提交的决策事项,应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 在履行决策准备程序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事项,遵照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集体决策会议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和论证材料。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有关决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2-3天送达参会人员。
(二)通知开会。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表决有效。
(三)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议题材料,认真准备,会议应当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问题,不得临时动议。
(四)会议决定。
1.公司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办公会、公司领导、干部联席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人拍板等其他形式代替会议决定。
2.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的意见。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应当贯彻党委的意见或决定。
3.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并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做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在某一决策事项上,有关人员履行公职时所代表的企业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存在冲突的,该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该事项的决策方案提出、审批、执行和决策后评估,以及决策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如未主动回避的,一经发现,应责令其回避。
5.在会议集体讨论之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做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者暂缓实施的决定。
(五)备案备查。对会议决策事项,公司政工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应做好“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
2.主要议题以及决策事项;
3.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本人的意见和表态;
4.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
5.主要分歧意见;
6.会议最终形成的决议。
第十七条 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
第十八条 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事项,应当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应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九条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
第五章 决策执行
第二十条 决策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办公会职工、承包人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公司有关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落实决策方案行使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需向有关行政机构或集团公司审批或报告的应及时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委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和广大职工、承包人推动决策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有关规定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十二条 参与决策的个人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经做出的决策。执行中如遇重大障碍和疑难问题,应及时向相应的决策机构报告。发现决策存在失误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对决策作重大调整的,应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防范和挽回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政工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为执行决策的督促责任部门,对决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办。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由公司政工部、纪检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
第二十四条 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
第二十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和月度经营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公司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本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决策监督
第二十七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公司机密外,其他“三重一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十八条 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关键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及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纪委、工会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每年应当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半年抽查和每年底定期检查一次,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决策。
第三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领导人员应当对“三重一大”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决策失误的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给公司和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决议的人员经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公司和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五)执行决策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正的;
(六)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露的;
(七)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三十五条 对给公司及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一)本人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三)经济处罚;
(四)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上报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年度各单位党组织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实施奖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表
2.“三重一大”事项登记台账
附件1
云南lehu国际乐虎官网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表
单位(公章):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议题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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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 类型 |
重大决定 □ 重要干部任免 □ 重大项目安排 □ 大额度资金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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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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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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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部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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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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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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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参加: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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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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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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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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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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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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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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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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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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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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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表填写一项决策事项,相关内容不够请另附页,此表与议事相关材料(可复印)统一装订成册,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附件2
云南lehu国际乐虎官网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登记台账
单位(公章)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别 |
事项 内容 |
决策 时间 |
集体 意见 |
完成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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